技校生就业保障协议书
甲方:江西省科学院技工学校
乙方: ( 新生姓名 ) 专业:
江西省科学院技工学校是经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职业技能教育、鉴定、就业为一体的专业计算机教育机构,隶属于江西省科学院。
学生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技校文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可办理“农转非”。学校作为省劳动厅授予的“江西省劳务输出基地”,保障学员全部推荐就业。为免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协议:
一、 乙方入学后,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详见附件《江西省科学院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因违纪受处分的学员不具备推荐资格。
二、乙方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学生。两门及两门以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核发毕业证。未获毕业证的学生不具备推荐资格。
三、乙方具备推荐资格后,甲方负责将乙方推荐就业,每名学生限推荐三次。如甲方对乙方已做三次推荐,但仍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就业,则不适用此条款。
四、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西省科学院技工学校 乙方: (盖章) (盖章) 乙方: (签名)
二 00 年 月 日